







关于春节期间全省收费公路车辆免费通行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180664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办〔2011〕17号 |
发布机构: | 厅办公室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
名称: | 关于春节期间全省收费公路车辆免费通行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其他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2-05-19 |
各设区市交通(运输)局,省公路局,省高速集团,省交通集团,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,陕西金秀公司、陕西西铜公司、陕西咸永路业公司、西安华通公司,榆林榆神公司:
为感谢社会各界对公路交通事业的大力支持,营造欢乐、祥和的节日气氛,省厅决定:自2011年2月2日(腊月三十)8:00时至2011年2月4日(大年初二)8:00时(封闭式高速公路以出口时间为准)对合法运输行驶全省收费公路的机动车辆免费通行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非封闭式收费公路应开启全部车道。封闭式高速公路入口正常发卡,出口收回IC卡,操作方法按“紧急→其它”车辆处理;“三秦通”缴费卡入口正常刷卡,出口读出卡片信息后,不按“预付”键,按“紧急→其它”键处理;ETC车道,扣“零”放行。无卡车辆按原规定处理。超限车辆及时移交路政管理机构处理。
二、各收费经营管理单位及其收费单位要加强文明服务和现场管理,保证道路畅通和收费设施(包括IC卡)安全。系统管理人员要做一次时钟核对工作,确保路段时钟与省联网中心时钟同步。
三、全省收费公路自2011年2月4日8:00时后恢复正常收费(封闭式高速公路以出口时间为准)。
四、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务必于2月5日(正月初三)上午10时前,将春节免费期间的免费车次及金额报省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中心(联系电话:12122,029-86531291)。
二○一一年一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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